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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公民申请日本长期《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》
一、签证性质:
持日本外务省颁发的《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》签证,在日本享有合法的长期居住和工作权力,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免许制度及日本国民就职保障的各项待遇,并准许邀请国内亲友探视或定居。
二、签证时限:
持《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》在日本为长期工作签证,首签一年,居留期间无重大不良记录,签证到期前由雇用就职单位统一办理续签。由于在日本国内返签并涉及多个部门,首次申请时间约需要三个月左右。
三、收费方式:
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资料时付2万元人民币保证金,申请获准后,申请人领取《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》时付清其余费用8万人民币。
四、单方违约:
如受委托方将《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》办理完成,无论申请人因何种原因放弃,除不退还保证金外,同时由申请人承担委受托方全部经济损失。
五、拒签:
当事人因伪造文件或资料不符合要求被日本法务省或外务省拒签(以日本外务省拒签正式文件为准),除收取5万日圆以弥补在日本申请过程中的费用损失外,保证金同时退还当事人;若单项材料不妥或申请人同意补充材料则继续办理。
(一)申请人需准备的资料
1. 申请人彩色照片4张(3cm X 4cm);
2. 护照原件、复印件(护照原件审验后本人保管);
3. 出生证明(户籍地派出所办理)及公证书;
4. 无犯罪记录证明(户籍地派出所办理)及公证书;
5. 个人申请登记表(见样本);
6. 本人履历书(见样本);
7. 健康证明(指定出国健康体检地点)
8. 最终学历(大专以上)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及公证书;
9. 毕业院校成绩单或证明纸(有毕业院校公章)复印件;
10. 相关日本语言学习证书的复印件 (最好有) ;
11. 其他技术等级、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公证书 (最好有) ;
12. 在职证明;如毕业两年以上者,由申请人所供职单位提供"在职证明"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要求:使用公司A4台头纸,具体内容包括:姓名、出生年月、在单位工作的起止年限、申请人于何时起在本单位任何职,并加盖供职单位公章;(单位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本人住址、注明从事的职务为IT技术开发或IT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工作,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的证明)。
注意:(1)《日本国工作返签证》是日本正式社员,享受日本劳动安全卫生和免许制度,享受日本国民就职保险的各项待遇;
(2)以上所有证件、资料,同时提供日文译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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